《灼灼韶华》开放式结局:夏元最戏剧,康二妞最遗憾,唯他最惊喜
更新时间:2025-09-29 10:59 浏览量:1
《灼灼韶华》已经超点大结局,相信很多网友已经看过。
整体来看这部剧还是比较圆满,在大结局里很多问题都给了解释。
比如大家关心的闻知秋的真实身份,夏初的真实死因,闻知秋最后还活着吗,康二妞和夏元的关系等等。
接下来跟大家分享一下《灼灼韶华》大结局给我解答的疑问,和我对这个答案的看法。
夏元最后是被暗杀的。
夏元没有把握住日本人给的最后机会,从日本人那里出来后夏元独自往回走,突然从小道里出来一个人,和夏元发生碰撞后夏元胸部中枪死在回家的路上。
很多人觉得夏元是从日本人那儿出来的,并且没有完成日本人交代的任务,夏元应该是被日本人杀死的。
但也有很多人觉得夏元应该是死在锄奸队手里,觉得日本人不应该对他搞暗杀:
一是夏元已坐实汉奸的身份;
就像亦舒老师在《圆舞》里说的:
一个人要沦落起来,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
夏元做这么多坏事中国人不会容他,他只能继续为日本人效力。
二是日本人还需要他稳住局面,杀他容易引起其他商人民愤;
当初东北杨三爷拒绝日本人入股,虽然说是因病身亡,但大家都知道是日本人,其他商人被威慑才会愿意当汉奸。要是日本人杀了归顺的商人,其他商人就会觉得反正都是一死也就不愿意当汉奸,得不偿失。
觉得不是日本人出手的朋友们忽视了一个细节,就是杀手穿的鞋。
我们放大看杀手的脚,就能发现他穿的是双木屐。
穿木屐的只会是日本人,锄奸队要是搞暗杀才不会假扮日本人。
夏初是共党,夏元却当汉奸最后死在日本人手上,真是戏剧。
看完大结局,最令人心疼的非康二妞莫属。
在夏元的重刑下,康二妞不得不按夏元说的把褚韶华叫来。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特别气愤。
褚韶华从未亏待过她,即便知道她在为夏元做事也在为她着想,她怎么能够无视褚韶华对她的好然后接二连三的去害她呢?
直到日本人出现,我才意识到,康二妞的决定是正确的。
日本人的手段惨绝人寰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康二妞要是坚持拒绝给褚韶华打电话,那她只会悄无声息的死在日本人手里,夏元也会找借口骗她来给康二妞收尸。
但褚韶华并不知道夏元已经和日本人勾结,届时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而此时康二妞的存在,成为褚韶华破局的关键。
刚刚看清夏元真面目的康二妞对他恨意满满,对褚韶华全是愧疚,再加上褚韶华明知是陷阱却依旧义无反顾赶来救自己,康二妞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跟褚韶华致歉。
听到夏元说褚韶华已经赶到,她没有犹豫一跃而下成功救下褚韶华,粉碎夏元和日本人的计划。
当康二妞看到孙龙吟的死讯才意识到:
“我折腾半辈子才知道,我想要的根本不是钱,而是一个真正爱我的人,是一段真正的感情。”
康二妞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理由。
她不仅想要真正的感情,还想要有钱的男人。
康二妞一直就知道孙龙吟喜欢她,每次孙龙吟想跟她告白的时候,她都用家人来阻止孙龙吟,但就是因为孙龙吟没有钱,她不接受他。
回看康二妞的历任男友,除了小伍,无论是田同心还是穆子儒还是夏元,可都是康二妞精挑细选的有钱人。
康二妞也确实是对他们有感情的。
康二妞要真想靠自己的本事赚钱,褚韶华不会不教她,褚韶华也曾提出过但康二妞却拒绝她。
闻知秋是共党的身份已证实。
闻知秋和褚韶华假死脱身后,褚韶华被共党送到香港继续为抗日贡献自己的力量。
闻知秋坠江后也成功脱身,在褚韶华到达香港后亲自开车接她。
虽然没有两人结婚的剧情,但两人一定是成功在一起的。
其实在看大结局之前,关于闻知秋我最大的疑问是夏初死后,他为何没跟褚韶华求婚。
夏初死后没多久,康二妞也曾单独找过他,说愿意帮他追褚韶华。
此时的褚韶华还未从夏初的离世中走出来,是闻知秋趁虚而入的好机会。
但闻知秋却拒绝了。
当知道夏初死亡的真相后,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很明显,闻知秋觉得自己不配。
要不是他让夏初帮自己传递消息,夏初就不会死,褚韶华也就不会因此失去爱人,自己是罪魁祸首。
所以他可以和褚韶华继续做朋友、搭档,但不能成为夫妻。
闻知秋无论是作为商人还是地下党员都是非常优秀的。
想当初闻知秋最大的梦想和目标就是赚钱,把闻氏大药房变成排名第一得药房。
不知何时,他变了。
闻知秋借和褚韶华分手关掉全部分店改开贸易行等等,也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夏元曾说过,要是闻知秋不关分店,完全能够进入上海药房前三名。
夏元的橘井堂作为第二名早就被日本人盯上。
所以闻知秋关掉分店有三个好处,一是避免和褚韶华正面交锋;二是避免日本人对他出手,从而能更好的隐藏自己的身份然后为抗日做事;三是满足共党其他贸易需求。
不得不说,闻知秋是全剧中最令人惊喜的角色,悄无声息完成身份的转换,人物丰满有深意,并且总是出现在最关键的时候改变全局。
夏元从始至终都在强调自己只认钱,只有钱是最纯粹的,但康二妞被爱情冲昏头脑,完全忽视夏元的这句话,真的是可悲。
巴尔扎克《妙语录》里说过:
越难得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
或许就是因为康二妞太想得到感情,才让她忽视其他的致命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