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暨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6-24 15:05 浏览量: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为集中展示近年来声乐人才培养和交响乐艺术创作取得的优秀成果,推动优秀声乐人才和交响乐作品不断涌现,促进我国音乐事业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将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暨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哈尔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8月
(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三、活动安排
(一)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
分美声、民族、流行音乐三个组别。由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业界专家,分三个阶段进行遴选。
第一阶段:视频遴选,各地、各单位报送申报者每人演唱2首曲目。
第二阶段:现场遴选,第一阶段入选者每人现场演唱2首曲目,美声、民族组采用钢琴伴奏,流行音乐组采用录音伴奏。
第三阶段:现场遴选,第二阶段入选者每人现场演唱2首曲目,采用现场乐队伴奏。
最终入选者进入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新时代声乐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进行集中研修学习并举办结业音乐会。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工作,申报数量不限。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文艺院团、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院校可直接申报,申报数量不限。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可直接申报。
(二)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数量不超过3部。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文艺院团、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院校可直接申报,申报数量为1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可直接申报。
(三)研讨交流
展演期间将开展专题研讨,总结已有经验,明确发展方向,凝聚行业力量,推动事业发展。
(四)公益服务
引导参演院团、艺术家深入生活、服务百姓,通过举办艺术公益演出、讲座等多种活动,让音乐深度融入日常社会生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
四、申报要求
(一)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
1.申报者年龄在18岁至40岁之间。
2.申报者演唱曲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3.展演三个阶段各演唱2首曲目,不得重复。美声组: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原创歌曲,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或艺术歌曲。民族组: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或原创歌曲,1首民歌或戏曲、曲艺作品(上述含改编作品)。流行音乐组:2首中外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其中至少包含1首中国作品。
(二)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
1.申报作品应为2020年以来新创的中国交响乐作品,时长90分钟左右。鼓励申报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伟大成就、发生伟大变革的作品。
2.申报院团如有作品已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时代交响”创作扶持计划,优先申报该作品参加展演。
3.申报曲目须与入选后参加展演曲目一致。
(三)申报材料
1.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
(1)申报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2首歌曲的高清演唱视频;
(3)申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人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
(4)申报者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5)申报表电子版、演唱视频、照片电子版请通过同一U盘报送。
2.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
(1)申报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演出高清视频;
(3)近期演出剧照电子版1张;
(4)申报表电子版、演出视频、剧照电子版请通过同一U盘报送。
3.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暨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六道街252号(哈尔滨儿童艺术剧院)
邮编:150020
联系人:谭小岩
传真:0451-87811235
邮箱:syzy_2025@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第十六届全国声乐展演第二阶段参演人员费用自理,主办单位将给予适当补贴。第三阶段参演人员在哈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二)主办单位负责第二届全国优秀交响乐作品展演场租费用,并给予参演院团适当补贴。其他费用自理。
(三)参演院团和个人须确保参演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的争议。
(四)主办单位有权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的录音录像、线上演播及相关宣传推广工作,参演院团和个人须服从展演相关组织安排。
(五)为促进音乐艺术的学习交流,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观摩演出。
请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活动,为参演院团和个人提供必要补贴和便利条件,力求取得良好的演出效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6月19日